全校教职员工: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为师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落实“放管服”要求,我校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重新整合改造。新开发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将于7月2日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资产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正式上线后,将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主页及学校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设置登录入口。
二、原“设备购置管理系统”、“设备家具管理系统”、“公房公寓管理系统”于6月29日起停止运行,不再接受新的业务申请,已提交至原系统的业务将在原系统中继续流转完毕。
三、6月29日至7月1日为系统数据迁移时间,暂停相关业务办理。
四、7月2日至7月26日为设备采购和资产建账过渡期,过渡期内工作方式如下。
1.教工仍可登录原“设备购置管理系统”把采购未结束的项目执行完毕,如竞价用户初选,打印申请表及竞价结果表,签订合同或进口协议等。自7月27日起财务不再接收原“设备购置管理系统”打印单据,未完成采购的教工需在新“资产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重新办理设备采购申请。
2. 教工仍可依据原“设备家具管理系统”仪器设备(家具)验收单至财务完成报账业务;“设备家具管理系统”中已登记但未审核的设备家具,请资产管理员务必尽快携建账材料到明德楼B611(设备管理办公室)办理建账手续。已在老系统中办理建账手续尚未报账的设备家具,请尽快至财务办理;自7月27日起财务不再接收原“设备家具管理系统”建账单据,届时未完成报账的教工只能在新“资产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重新办理资产建账。
五、新系统中设备家具建账标准:设备仍为单价≥1000元;家具调整为单价≥500元或批量价值≥3万元。其他价值的设备家具无需建账。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