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7年度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工作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山大党组字[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学院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
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学习山东大学《关于转发山东大学巡察组< 关于专项巡察合作发展部党支部情况的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重点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联系工作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从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各项学习活动情况、支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等方面查摆问题,提出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并以支部为单位形成情况报告。
三、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支部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一是根据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开展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二是民主测评,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做出评价,确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支部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出国党员可通过网络向党组织提交个人思想工作学习总结,参加民主评议,评定等次。
四、组织指导
学院党委委员参加所在及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全程指导,参加过中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干部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请各支部务必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3天将会议时间和地点电话64871报给学院,学院将安排人员参加。
五、时间安排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3月20日前完成,并将支部《情况报告》、《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完成情况表》(见附件)交到学院325室。
biwn必赢党委
2018年3月6日
附件一: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doc
附件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完成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