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冬季是火灾事故的高发和频发期,为切实做好学校冬季安全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7]11号)、《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教育系统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7]159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20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冬季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适当形式,组织全体教职工、学生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与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向师生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氛围。
二、做好火灾等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入冬以来,气候干燥、雨水稀少,已进入火灾高发期。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自即日起对本部门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排查,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一)校舍安全:安全检查记录是否详实,校园内有无险情校舍,排查出的险情校舍是否已由专业部门鉴定,有无鉴定的危房校舍,对险情校舍是否采取了避险措施。是否有乱扯电线等情况。
(二)消防安全:以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防火分离、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相关人员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等情况。
(三)校园治安: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
(四)食堂食品及用气、用电安全:以学生食堂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安全管理、各级责任书签订、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治理、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电气和燃气线路检测、油烟道清洗情况,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原料采购、留存、加工、销售等环节食品安全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五)实验室安全:危险、易燃、易爆剧毒品是否按要求保管和使用;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装修、布线、电器开关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六)各类出租屋、经营性场所、私自存放杂物场所等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及安全隐患的排查。
三、各单位负责人要重视冬季安全工作,克服视觉疲劳和侥幸心理,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在组织安全隐患检查等活动时不得应付、走过场。
四、学校将成立检查组以校区为单位对重点区域、场所进行抽查,对履职不力、消极应付的单位将给与通报批评。
各单位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安全隐患自查情况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xfk@sdu.edu.cn,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所在校区公安处公共安全管理科。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