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机动车门禁通行系统在学校领导的关心下,在全校职工的支持下进行了运行测试,基本可以保障正常通行。为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正常的校园交通秩序,维护师生权益,根据《山东大学校园机动车出入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门禁系统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
二、正式运行后,各类授权的机动车(含教职工等免费授权车辆)进入校园连续停放不得超过72小时。超过72小时的,超时部分按照收费车辆计时收费。因公出差等特殊情况造成超时停放的,应在车辆出门前到所在校区公共安全管理科凭有效证明领取代费券,并在规定时间内出校园。确因特殊原因来不及办理的,应先行缴费,事后凭有效证明到缴费校区的公共安全管理科办理退费手续。
三、 为机动车通行辅助管理的需要,各单位可将审查通过的事业编制职工车辆信息汇总后,统一到公安处驻校区公共安全管理科办理2017-2018年度机动车校园通行辅助证(本证不作为免费通行凭证)。
四、试运行结束后将对各单位递交的未符合文件管理规定的车辆(含只发电子版未提交书面材料的人员)进行清理。届时各校区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试运行结束后原有的校园卡、各类通行证(卡)、代费券、车证等将不再做为进出校园免费凭证。
六、各校区联系电话
中心校区公共安全管理科 74574 吴老师
趵突泉校区公共安全管理科 82116 王老师
千佛山校区公共安全管理科 92293 马老师
洪家楼校区公共安全管理科 77217 单老师
兴隆山校区安全保卫科 58119 张老师
软件园校区 92293 马老师(临时)
附:山东大学机动车通行辅助证登记表
公 安 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