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山东大学校园机动车出入管理规定》业经学校研究通过并发布,为了更好的做好此项工作,服务好教职员工,学校公安处将利用暑期时间对各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并录入车辆信息,请各有关单位协助做好以下事项:
一、因此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必须在暑期时间完成,请各单位指定专职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在7月10日之前将名单报送各校区公安处,届时公安处会根据电子信息录入要求及时予以培训。
二、为保证教职员工下学期能够顺利使用新系统,8月20日之前公安处受理单位集体信息录入,请各单位按照《山东大学校园机动车出入管理规定》要求,将电子版表格(可到公安处网页下载)和纸质版(需经手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到各校区公共安全管理科及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因故逾期未办理的职工和其他符合条件人员请到公安处网页下载表格开学后按照规定自行办理。
三、原来注册包月缴费的外来车辆(含租户),请持有效证明到原来办理的校区公安处科室予以注册登记。
服务电话:
中心校区(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 61156 李志峰
中心校区(教学科研及附属单位): 74574 吴 勇
趵突泉校区:82116 王建新
千佛山及软件学院校区:92293 马波林
洪家楼校区:77217 单吉光
兴隆山校区:58119 张 鑫
电子邮箱: 13869181598@163.com
附件:
公 安 处
2016年7月1日
山东大学公务车辆(含下属单位经营性车辆)登记表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