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12月毕业研究生:
请于1月10日前将研究生证(丢失者须交纳工本费10元)、《山东大学研究生毕业离校手续单》送交化学新楼327房间,未办理离校手续者的毕业证待有关手续齐全后再予发放。
研究生毕业证领回后应由本人认真校对,发现错误请尽快于1月18日前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更正,过期将不再改发毕业证,只予出具相应学历证明。
附学校通知:关于2007年12月毕业研究生毕业证领取及研究生证注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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