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毕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核
1.根据有关规定,研究生须按专业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必修环节,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提出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2.欠费研究生(有关情况可咨询计划财务处,电话64534)须交齐有关费用后再接受其论文答辩申请。
3.发表学术成果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博士生申请答辩,按《关于发表学术成果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博士生申请答辩的规定》执行。
4.申请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填写< <山东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5.涉密学位论文填写《山东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审核表》(持该项课题的相关证明材料,到项目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经学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和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审核签字后报学位办备案,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论文评审的范围)
二、需送交审核的材料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2.《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审核表》(一式4份,该表2004级研究生可用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出的《山东大学研究生成绩单》替代)
3.《前沿讲座考核表》
4.博士研究生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且山东大学为作者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原件或清样)
5.《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
6.《山东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延期毕业研究生)
7.《山东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审核表》(涉密学位论文)
8.博士论文免匿名外审申请(拟免外审)
三、材料送交时间\地点
1.时间:硕士研究生3月15日
博士研究生3月16日
2.地点:化学新楼327房间
注:1.博士研究生在送交外审论文(时间另行通知)前应完成博士论文的预答辩工作并填写《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
2.以上报送材料中相关规定\表格均可从研究生院主页或院研究生教育网页查询\下载。
院研究生教育
二〇〇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