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我院将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相关专家参加的研究生毕业审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
二、研究生毕业审核程序
1、 拟毕业研究生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个人申请,同时校对、补充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表现信息、培养计划、学位信息等。
2、 各研究生导师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拟毕业研究生的学业完成情况(课程成绩、科研成果等)及学位论文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者提交学院审核。
3、 我院将在导师初审意见的基础上,对本申请毕业研究生进行审核,按要求向学校提交单位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并及时准确地完成研究生毕业审核系统网上提交等操作程序。对审核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要经我院毕业审核领导小组或学位分委员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研究生院,处理意见将向导师及研究生公示。
4、 研究生院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检查,对各单位审核结果进行抽样复查,将各单位审核中出现的问题报相关领导研究审批,必要时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各培养单位。
三、超过学习年限研究生的毕业申请
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拥有学籍的2006级博士研究生、2006年转入博士生培养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04年入学)和2008级硕士研究生,最晚毕业时间到2012年12月。仍不能毕业的,按退学处理。
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拥有学籍的2007级博士研究生、2007年转入博士生培养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05年入学)和2009级硕士研究生,最晚毕业时间可推迟到2013年6月。仍不能毕业的,按退学处理。
四、已出国研究生申请答辩程序
考虑到出国研究生申请答辩的实际情况,已出国研究生申请答辩程序如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已出国研究生
(1)2012年12月30日前完成原定联合培养计划按期回国的研究生;
(2)原定2012年12月30日后回国,申请提前至12月30日前回国获得批准的研究生;
(3)“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项目”资助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仍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2、办理程序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包含: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原定回国日期、实际回国日期等),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开启网上管理系统答辩申请后研究生可网上填写相关毕业申请信息。答辩通过并办理回国报到后发放毕业证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项目”资助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还须办理离校手续。
3、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已出国研究生申请答辩者请填写《出国留学研究生申请答辩人员汇总表》连同个人书面申请、审批材料于9月19日前报化学新楼32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2009chem@sdu.edu.cn)。超过时间将不再办理相关审核手续。
系统开通后,毕业申请流程及相关要求同在校正常申请毕业研究生。
五、研究生毕业审核的基本要求
1、研究生毕业审核以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申请毕业研究生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2、申请毕业研究生应符合我院《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创新性学术成果的规定(2012年2月13日修订)》的要求,未达要求人员其申请不予受理。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应进行网上公示。
3、发表学术成果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博士生申请答辩,按《关于发表学术成果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博士生申请答辩的规定》(山大研字〔2005〕24号)执行。
4、欠费研究生(欠费情况可咨询计划财务处,电话64534)必须于9月25日之前交齐有关费用,逾期未交齐者其答辩申请不予受理。
5、未进行学期注册的研究生,其答辩申请学校将不予受理。
六、 研究生毕业审核时间安排
1、9月14日-9月26日下午5点 研究生网上毕业申请。
(说明:申请毕业研究生登陆管理系统后,在“毕业和学位管理”中点击“提交毕业申请”。申请完成后,请通过“查看毕业及学位状态”确认是否申请成功,查看后续审批状态。)
学校将对拟毕业博士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进行公示,请本次拟毕业博士研究生在“个人信息管理-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功能中认真填写个人论文发表情况。同时所在培养单位务必认真审核,保证论文信息准确性。管理系统中的所有用户均可登陆系统在“毕业和学位管理—查看申请学位论文发表情况”功能中查看拟毕业博士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
之前通过系统申请毕业没有通过的研究生,需按照毕业申请流程重新申请。
2、9月24日-9月29日 我院将对毕业申请进行审核并通过系统进行确认,研究生应在本时间段关注系统中的申请状态,未获通过人员及时补充相关材料。
3、博士研究生提交匿名外审论文前(预计10中旬),应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并填写《博士学位论文与答辩意见书》(包括免匿名外审研究生)。
七、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研究生将以下材料报送化学新楼327房间。
b)硕(博)研究生在学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SCI论文应同时注明IF值及该期刊所处SCI区间,一式1份,附最多5篇已发表学术论文或清样首页、奖励或专利证书复印件,接收函需有导师签字)
c)硕(博)研究生前沿讲座考核表、硕士研究生社会(工程)实践考核表(具体要求查询我院《关于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有关必修环节的补充说明(2009.10.13)》)
d)申请免匿名外审博士研究生同时提交由导师签字的申请书1份(附最多5篇已发表学术论文首页复印件。博士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在SCI-II区以上期刊发表一篇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可递交免匿名外审申请,申请书中所列文章应同时注明IF值及该期刊所处SCI区间。如申请人数超过拟答辩人员的20%,我院将由学位委员会进行评审后确定名单).
e)申请延期毕业研究生提交导师签字的延期毕业申请书1份
f)学位论文涉密研究生提交< 涉密学位论文审核表>(一式两份)
八、10月8日-10月15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抽查复核,审核结果提交系统确认后,研究生可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九、拟答辩研究生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查询本网页后续相关通知,按时送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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